惠州网上办事大厅引入问责制
要求企业专属网页今年推广率达50%,每季度通报监察督办情况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4-06-19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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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6月19日讯)到今年底前,市县分厅行政审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80%以上,建成市民个人专属网页并试点运行,镇、村网上办事可由社会中介配合村官上门代办……惠州市政府办近日印发了《惠州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正式引入了问责制度,市监察局将每个季度通报各县区和部门的工作进展,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或者约谈分管领导及进行相应问责。

  平台集七大功能于一体

  按照该方案提出的目标,要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服务,打造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志愿服务网上申请、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七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综合办事平台。其中,一大重点工作在于规范网上办事管理,推进制度化、标准化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方案规定,到2014年底前,惠州市县分厅中行政审批网上可办理率要达到8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到70%以上。同时,市分厅三级服务深度服务事项占比达到40%,市分厅网上业务办理率达到70%以上;县区分厅三级服务深度服务事项占比达到30%,网上业务办理率达到30%以上。

  在拓展网上办事服务上,重点推进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理,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并与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试点“中介代理+村官”模式

  方案要求镇街一级网上办事大厅要实现镇街全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在今年底前建成网上办事服务站,涉及镇街服务事项进驻率要达100%。对于村居则无硬性规定,各县区可根据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实际条件,推广网上办事,建立村居办事点。

  此次方案的一大亮点在于,提出了探索基层网上办事配套服务建设。其中明确,在仲恺高新区试点“中介代理+村官”模式配套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中介代理服务配合村官为镇、村网上办事提供上门代办服务。

  另外,根据部署,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由市统一建设,各县、区不再单独建设。2014年底前要建成市民个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推广率则要达50%。其中强调,年内要建成社会法人网页/企业专属网页管理系统,提供账号生成、核发、查询、密码找回等综合管理功能。探索企业专属网页与各部门自有系统对接,惠城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自行建设的网上办事系统要对社会法人网页开放数据接口,实现账户、材料互认、共用。

  每季度向监察局汇报进展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规定,按照集约建设、降低投入的原则,市、县、镇网上办事大厅由市统筹建设,主要建设经费由市负责,各县区配套建设资金,镇街网上办事服务站配套建设费用由各县区财政统筹安排。

  对于如何加强检查督办,该方案指出,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安排以及“三升一降”(提升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降低到现场跑动次数)进行重点监督,对各县区、各部门网上办事综合效能进行测评。各县区、各部门要分别在今年7月10日、10月10日、12月30日前将上一季度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监察局。

  据悉,惠州针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10多个单位,已约谈了其分管领导,责令限期整改。此次方案明确规定市监察局每季度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及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问责等措施。

  (南方日报记者: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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