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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362号)要求现将2014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资金安排文件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

  各地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及挪用

 

  附件2014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522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梁荣英,电话:83133292;省财政厅姚林,电话:8317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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