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4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函〔2014〕641号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发布时间: 2014-04-29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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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继续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学标杆,促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14年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继续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推广“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4〕56号)转发你们,请发动本地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指导自愿申报的企业按照《质量标杆编写说明》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5日前一式两份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425

  (联系人: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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