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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41835)的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申报工作。经有关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了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拟安排计划,现公示如下:

序号

地区

安排计划(万元)

1

珠海市

3000

2

韶关市

3000

3

湛江市

3000

4

江门市

1000

合计:

10000

  对以上安排计划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1222日-30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3133319(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70273(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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