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各地级以上市(包括顺德,不包深圳市;下同)2014年工业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各地级以上市2014年财政收入、各地级以上市摸查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确定各地市分配额度。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47412,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7

 

 

 

附件

 

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地市

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方向计划安排额度

小计

19350

广州市

2440

珠海市

750

汕头市

940

佛山市

1690

韶关市

750

河源市

376

梅州市

560

惠州市

1310

汕尾市

375

东莞市

1310

中山市

940

江门市

940

阳江市

560

湛江市

750

茂名市

750

肇庆市

940

清远市

560

潮州市

560

揭阳市

940

云浮市

560

顺德区

750

技改国债转贷资金2015年省级财政承担本金部分

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