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决定撤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番禺诜敦加油站(见附件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根据企业申请,决定注销博罗县长宁农机加油站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见附件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特此通告。
附件:1. 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2. 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