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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决定撤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番禺诜敦加油站(见附件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根据企业申请,决定注销博罗县长宁农机加油站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见附件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特此通告。

 

  附件:1. 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2. 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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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