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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方案和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4281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粤经信信息201410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88号)等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编制2015年省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现予下达,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

  本批贯标试点企业应签订项目协议书,盖章确认后于51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并凭协议书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贯标试点企业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附件:1. 2015年省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专题)项目计划表

      2. 2015年省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

        理体系专题)项目协议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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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