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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3号,见附件1)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4号,见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省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和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备选产业园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本次申报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城市矿产项目,我省仅各有1个申报名额,并且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市要给予高度重视,推荐本地区在全国范围内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园区(产业园)进行申报。每个项目推荐数量限定为1个。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认真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和推荐园区(产业园)基本情况表进行初审,于428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产业园)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15年园区循环化改造

       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3号)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第六批国家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914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23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

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省财政厅联系人:耿洪波,电话:020-317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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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