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府《关于切实做好强台风“彩虹”灾后抢险救援工作的会议纪要》(〔2015〕102号)的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摸查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等6个地市工业企业的受损情况,现将2015年灾毁损工业企业复产应急资金的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2015年灾毁损工业企业复产应急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