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装备部、省人民政府《关于〈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装电〔2012〕4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府函〔2013〕178号)意见,现将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第3期省财政配套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共6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宋海民,电话:020-83133213; 

       省财政厅 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