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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以来,经过努力,全省技术改造投资呈良好发展态势。为切实摸清新一轮技术改造对工业经济的积极作用,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全省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服务机构,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及时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评估。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撰写完成广东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评估报告。阐述新一轮技术改造背景、意义和基本情况;分析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效果,重点从技术改造投资对转型升级支撑作用、省市县财政拉动作用和质量效益提升、劳动生产率提升、创新能力增强、节能减排效应,以及两化融合水平等方面,对全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推动广东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和政策建议。以上评估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三)具备承担政府重大课题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优先考虑承担过省直部门产业发展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机构; 

  (四)具备组织针对全省企业开展调查工作和编制相关报告的专业力量; 

  (五)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六)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七)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业务情况等); 

  (二)本单位开展“广东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成效评估”的工作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相关工作内容,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设备设施使用费、资料印刷费、人工费、会议场租费、外协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2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黎扬钢,电话:020-83133214,传真:020-8313336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1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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