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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5〕2269号)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提出了拟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3日-12月28日,共六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3580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70273(省财政厅) 

 

  附件: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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