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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该计划共安排专项资金385万元。 

  申报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及开支标准内,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 入账或套取现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2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王丽娟,电话:020-83135804;

  省财政厅 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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