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年度总结的函》(工企业函〔2015〕250号)要求,请对照此文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中小企〔2015〕2号),认真做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总结,于1月6日前将总结(含2个典型案例)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年度总结的函(工企业函〔2015〕250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12月30日

(联系人:麦琬雯、孙海扬,电话:020-83135852、83135841,

  传真:020-83135859,E-mail: gz585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