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气象局六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民爆物品存储安全与警示标识登记标识专项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工作。12月22日至27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郑勇明率领第二联合执法工作组赴清远、云浮、肇庆三市,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与爆破作业点开展督查、抽查,实地核查三市前期企业自查、地市初查反映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郑勇明强调,各属地监管部门和受检单位必须认清形势,正视问题不足,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措施,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岁末年初我省民爆行业及涉爆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