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精神,应用机器人提升我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工作。项目经各地市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项目,现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收到通知后,根据省下达的复核通过项目及粤财工〔2015〕316号文,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二、各地剩余额度由各地结转用于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题使用。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拨付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1.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复核通过项目汇总表
2.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设备更新(机器人应用)专题复核通过项目明细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1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省财政厅 黄飞,电话:020-83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