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服务函〔2016〕24号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发布时间: 2016-04-27 16:09:00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普通高校: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6〕19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建本地区中小企业信息库,组织填写《中小企业招聘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信息表于每月底(最后一个月为6月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汇总。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我省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库。 

  二、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网(www.gdsme.com.cn)、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www.968115.cn)、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和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平台开辟活动专栏,免费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同时将我省的有关信息汇总报中国中小企业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并使用统一宣传图片为上述二个网站链接。同时,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编辑本次招聘活动的专题信息,加大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移动应用客户端(m.968115.cn)和微信公众号(G968115)对招聘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 

  三、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做好监督管理,形成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对接活动,并于5月15日和11月15日将半年度和年度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总结(书面及电子版),分别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孙海扬、张一超,电话及传真:020-83135841、83135859,

邮箱:1046854772@qq.com。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彭思、吕九,电话:020-83939168;传真:020-83396770,

邮箱:968115@gdsme.com.cn,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二楼。 

  省教育厅孟秋真、蔡俊华,电话:020-37628979、37628812,邮箱:cjh29@126.com,

传真:020-37628979。 

 

  附件:中小企业招聘信息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