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84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1号)要求,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五份),经盖章确认后于5月20日前报送一份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
升级方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专题)项目责任承诺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联系人:高亚华,电话:020-8313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