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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全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开展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钢铁落后产能有关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通过督查发现,我省存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不均衡,个别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存在配合不够密切、动作不够迅速等问题。根据《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广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粤府〔2016〕37号),结合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认识。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决定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供给侧。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深刻理解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统领经济工作的主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部署。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我省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部门协同和落实任务分工。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要有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等三个专项行动,促使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摸清底数,积极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利用电力、统计、税务、工商、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资源,掌握全省钢铁行业基本情况,特别是落后钢铁产能工作情况;三是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支持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不得办理新增产能项目的能评审批手续,所有备案项目必须落实产能置换指标,并实行公告;四是严禁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及落后产能企业列入技术改造等政策支持范围。五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献计献策。 

  三、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一方面通过简报、民生热线、公众网等渠道,积极宣传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宣传,引导社会投资人了解行业政策,避免从事限制类、淘汰项目建设,以便更好地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020-83133267、8313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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