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6年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粤经信财务函〔2016〕65 号)等要求,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我委研究编制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径向我委(财务处)反映,以便今后继续优化完善。
产业园扩能增效、企业技术改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方向资金按照省人大、省财政厅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以及我委工作部署抓紧开展。其他方向资金的绩效评价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15日,请认真指导有关项目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自评打分表与绩效自评报告、基础信息表、佐证材料及说明表一并报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鹏、刘辉,电话:83133318、83133325)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一)指标构成。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2个一级指标:绩效影响、绩效表现;6个二级指标:前期准备、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13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内容见指标体系。
(二)权重分配。
指标体系的满分为100分,2个二级指标绩效影响和绩效表现的各占50分;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指标的重要程度及关注点,确定三级指标及四级指标的权重;具体权重分配见指标体系。
(三)设立依据。
指标体系的主要结构参考了省财政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指标内容根据经省信委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以及重点关注内容而设立。其中评分标准规定了每项指标的得分标准;核查信息点对每项指标打分时需要核查的信息点(资料)进行了提示;各项指标备注中指出了不用填写的项目类别及其他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具体见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填写
(一)使用范围。
指标体系适用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包括期中项目评价和完成项目评价;以及股权投资、基金、贴息、补助、事后奖补、经费等项目。
(二)指标选择。
经信委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式主要有六种:股权投资、基金、贴息、补助、事后奖补和经费类。其中,贴息分为纯贷款贴息(只针对贷款额度的贴息)和项目贷款贴息(针对项目贷款的贴息);事后奖补分为针对项目的事后奖补(如:引进或新建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事后奖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事后奖补等)和其他事后奖补(包括所有其他非项目类事后奖补,如淘汰落后产能、引进优秀企业等)。股权投资类含融资担保资金,补助类含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经费类含基建类项目。
为方便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评价时的指标选择,结合资金的特点和扶持方式,将项目主要分成以下六类:股权投资(A),基金(B),贴息(C)[项目贷款贴息(C1)、纯贷款贴息(C2)],补助[一般补助(D1)、信贷风险补偿(D2)],事后奖补(E)[针对项目(E1)、其他(E2)],经费类(F)。
(三)指标打分。
根据项目的分类情况,选择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期中项目无需填写经济效益(I21)和社会效益(I22),贴息C2、补助D2、事后奖补、经费类项目有对应指标不需要进行评价。详见指标体系填写参照表。
查看核查信息点(资料)中指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点,根据评分标准及指标说明,判断各项指标所考察点的实际情况,并根据评分标准对指标逐个打分,并记录打分依据。
(四)得分统计。
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对总分进行统计。如果项目采用了指标体系的全部得分,则各项指标得分的和即为项目的绩效评价总分。如果项目只需填写部分指标,则采取折算方式,项目总分计算公式为:(需要填写的指标打分之和)/(需要填写的指标分数之和)*100。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审打分,绩效等级分为优(得分≥90)、良(90>得分≥80)、中(80>得分≥70、低(70>得分≥60)、差(得分<60)五个档次。单个指标打分以0.5分为最小单位,绩效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至个位数。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填写参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