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我省民营骨干企业发展底数,找准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主要诉求,研究储备支持民营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我委向社会公开遴选民营骨干企业发展情况研究课题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民营骨干企业发展情况研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广东民营骨干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今年220家参与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的民营企业进行深入分析,摸清我省民营骨干企业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典型民营骨干企业发展案例,主要是通过对30家左右民营骨干企业的实地走访、调研、座谈,总结、提炼我省民营骨干企业发展创业创新发展的典型经验。三是外省发展民营骨干企业的典型经验,重点分析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份在培育发展民营骨干企业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四是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我省进一步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建议。
该项目要形成1份主报告和4份分报告:分报告的内容分别为广东省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广东省民营骨干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主要经验做法,国内部分省份促进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比较分析,以及广东省促进民营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及研究团队;
(三)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四)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六)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七)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队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业务情况等;
(二)工作方案,包括研究主要内容、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8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六、材料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民营经济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民营经济处杨阳,电话:020-83135945,传真:020-8313328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5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