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4〕33号)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我委向社会公开遴选广东省制造业本土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及对策建议和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三个课题的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广东省制造业本土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组织开展我省本土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的研究,分析我省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主要特点与趋势、政策落实与成效、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等,提炼出我省本土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在新形势下的战略取向和政策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掌握我省本土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状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及对策建议》。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整体情况,通过调研、收集数据、挖掘典型,并剖析有关重点制造业行业兼并重组情况,研究当前企业推行兼并重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我省企业兼并重组环境提出对策建议。 

  (三)《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全面总结分析发达国家和地区、国内先进省(市)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推动产业升级转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剖析有关案例,调查研究现有政府投资引导产业转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制造业本土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课题。 

  1. 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2. 具有足够承担课题研究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从事大型企业或政府委托课题研究服务的工作经验。 

  3.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4. 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 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及对策建议》课题。 

  1. 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2. 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技术服务企业超万家,具有参与大型企业或政府部门相关的类似研究案例经验。 

  3. 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三)《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课题。 

  1.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对我国与我省的资本市场推动制造业发展情况有一定了解。 

  3. 具有从事政府委托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4. 拥有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团队,具有较强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 

  5. 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提供承诺函。 

  四、申报文件 

  (一)《广东省制造业本土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课题。 

  1. 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2.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及材料复印件。 

  3. 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4. 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9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通讯费、邮寄费、委托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5. 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广东省制造业企业兼并重组情况及对策建议》课题。 

  1.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案例等)。 

  2. 有效的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 

  3. 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 

  4. 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9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推广费、委托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三)《发挥资本市场力量推动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 

  1. 单位情况简介,包含单位概况、人员队伍等。 

  2. 工作方案,包括研究主要内容、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3. 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9万元,服务报价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差旅费、会议场地费、劳务费、咨询费、资料印刷费等。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 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12: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与产业政策处曹若涵;电话:020-83135972;传真:020-8313324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