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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行政许可法》(主席令2003年第7号)、《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6号)及《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开展生产条件现场审查,现将我省2016年第5批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 

  联 系 人:佘准;    

  联系电话:020-83135850; 

  传真电话:020-83134774。 

 

  附件:广东省2016年第5批申请延续核准农药生产企业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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