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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6〕65号),我委近期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简称生产服务区)示范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状元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14个生产服务区入选示范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示范名单的生产服务区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加大建设投入,探索发展新模式,推动生产服务业集聚发展、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示范期间,须主动接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参与有关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 

  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以此次示范为契机,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各示范单位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生产服务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示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示范期间,发生更名、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转业等情形的,应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曾海燕、李艺轩,电话:020-831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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