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梅州市在申报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中获得扶持资金16.71亿元,促进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活水”。 

  近年来,梅州市经信等部门积极组织各大产业园区和企业申报省经信委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园区建设、节能循环和信息化发展等方面的专项扶持资金。2014年至2016年,梅州市在申报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专项资金中共获得16.71亿元,其中2014年获得4.3亿元、2015年获得6.4亿元、2016年获得6.01亿元。按专题方向划分,梅州市获得园区基础设施专题资金9.5亿元、招商选资专题资金2.2亿元、企业创新专题资金100万元、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亿元。目前,2014年至2015年的相关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今年除少量资金正在走程序外,其余大部分资金已拨付。 

  省专项资金下达后,梅州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指导市直园区和各县(市、区)园区成立了园区投资开发公司,编制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目前,各县(市、区)园区对获得的资金,已按相关要求制定了资金使用办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