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2016年超1000亿元企业1家、超100亿元企业7家、50亿~100亿元企业8家、20亿~50亿元企业18家、10亿~20亿元企业33家的大型骨干企业及后备骨干企业年度工作目标,惠州市日前印发了《惠州市2016年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及后备骨干企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 

  完善市县重点培育的后备骨干企业目录 

  《任务》提出,要帮扶经营下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负增长的4家超100亿元企业,按地区、经济类型落实帮扶责任,市、县(区)共同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支持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挥市级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和相关产业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争取国家和省的更多支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重点项目建设。 

  与此同时,推动后备骨干企业上台阶。完善市县两级重点培育的后备骨干企业目录,遴选发展较快的超50亿元企业作为重点后备骨干企业,集中力量给予支持,促进后备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中央研究院 

  《任务》提出,要支持骨干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施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确保完成2016年省下达惠州市的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目标任务。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国家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规定,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和后备骨干企业予以倾斜支持。 

  对企业设立的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研发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扶持,支持企业组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开展前沿先导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争取重点突破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关键技术。 

  建立大型骨干企业专利重点保护机制 

  《任务》提出,支持骨干企业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支持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去产能。坚持分类施策、因企制宜、精准处置,采取兼并重组、关闭破产等方式加快推进关停企业出清,采取兼并重组盘活、资本运营做实、创新发展提升、关闭破产退出等方式加快特困企业重组,充分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增强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骨干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优势产能转移,带动工程机械、电气设备、网络通信、海洋工程等优势装备产品输出。 

  支持骨干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优先支持并推荐大型骨干企业参与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大型骨干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给予奖励。组织和推荐大型骨干企业申报省级、国家级专利奖。建立大型骨干企业专利重点保护机制。组织技术专家对大型骨干企业免费提供质量管理、计量、认证及商标保护与运用等服务。 

  支持骨干企业推进“互联网+”行动 

  《任务》提出,支持骨干企业推进“互联网+”制造。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培育发展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线上线下结合、柔性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用户消费需求的研发制造模式。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型工业设计中心,开展互联网工业设计创新示范试点。 

  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智能制造。支持和引导大型工业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重点运用智能制造装备提升制造水平。 

  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工业云”平台。支持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发展基于工业大数据分析的工艺提升、智能排产、过程控制优化、能耗优化等智能决策与控制应用。 

  《任务》提出,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遴选推荐申报第二批省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 

  支持骨干企业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优先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通过设立、参股或兼并海外优质科研机构等方式,设立一批以其为主导的国际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主动参与国际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跨国协同攻关、协同创新。 

  支持骨干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和后备骨干企业开展海外企业投资并购,积极争取省“走出去”专项资金对涉及金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并购重大项目的倾斜支持。积极组织惠州市大型骨干企业和后备骨干企业参加省举办的粤港企业联合“走出去”经贸活动,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后备骨干企业与香港企业合作开拓海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