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全省推进“互联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省互联网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快互联网技术与产业融合,推动我省互联网经济集聚发展,现启动全省第二批“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申报领域包括“互联网+”小镇(产业型)和“互联网+”小镇(应用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请见《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指南》。
(二)“互联网+”小镇管理机构(如县、镇级人民政府或工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旅游区日常管理机构等)作为申报主体报送申报材料,经各地级以上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我委。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贴标签,一份)于2017年3月30日前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
附件:1.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创建申报指南
2.广东省“互联网+”小镇(产业型)申报材料
3.广东省“互联网+”小镇(应用型)申报材料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联系人:陈先倡,电话:020-83134730、83134294,传真:020-83134729,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325室,邮编:5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