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请推荐
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7〕41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7-03-13 1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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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请推荐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推荐范围。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为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杀虫剂、无机轻质板材、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吸油烟机、家用电磁灶、电饭锅、储水式电热水器、空气净化器、卫生陶瓷、纯净水处理器、木塑型材、砌块、陶瓷砖等17类产品。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中选取。绿色园区需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应选取相关行业的核心制造企业,鼓励列入国家立项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积极申报。 

  二、关于第三方评价。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进行自评价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应符合《通知》要求的基本条件,评价报告中应对评价机构基本条件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绿色设计产品按要求编写自评价报告,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格式见《通知》附件,报告中的指标及材料须真实并可溯源。 

  三、关于推荐程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企业、园区可向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地市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随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我委将在评估确认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8日

  (联系人:张诚,电话:020-831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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