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
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技术〔2017〕76号
来源: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处发布时间: 2017-03-28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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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银行机构: 

  现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该批计划共2项,安排奖励资金共1000万元。奖励资金可作为金融机构开展小票贴现业务的风险补偿和对中小微企业培训、宣传推广等符合会计财务制度规定的费用支出。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新获得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奖励的银行机构,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和《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广州银发〔2016〕1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承担“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工作。 

  (一)新获得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奖励的银行机构,须在2017年7月前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商业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以下)贴现服务,并于每年1月份、7月份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报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业务数据情况。 

  (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优先办理再贴现。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对“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票据贴现服务成效较好的银行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票据贴现服务成效较差的银行机构,给予限期整改或撤销“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处理,并按照广东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理处罚措施。 

  二、新获得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奖励的银行机构,于4月30日前将单位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联系人的名单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财政厅。 

 

  附件: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小额票据贴现中心)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4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陈淇,联系电话:83133303;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史琳,联系电话:81322222;

     省财政厅 陈斌,联系电话:83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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