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来源:法规处发布时间: 2017-03-31 15:06:00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 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 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  编:510045 

  电子邮箱:bb_tsjb@gd.gov.cn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有25项行政许可事项66个办事事项,除其中4项涉密事项外其余21项行政许可事项62个办事事项已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行政许可申请量3816件,办结3816件,其中受理3280件、不受理536件;受理案件中,审批同意3052件、审批不同意191件、转报办结9件,补正不来办结28件。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任务。根据国家先行先试任务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工作要求,调整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权限根据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的提请及省政府文件要求陆续下放。目前,我委已落实全部国家授权广东先行先试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标准化审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办事事项,完成了全部25项审批事项66个办事事项标准的编写录入和合规性备案审核,录入提交率和审核通过率均达到100%。三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提出取消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我委下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梳理,向工信部反映省无线电监测站设备检测工作“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联,目前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正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有关清理工作。 

  (二)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省编办要求,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完善责任方式及问责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相应取消1项军工审批事项,增加了1项行政检查事项;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转移2项交通战备审批事项至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应调整了有关无线电管理审批事项标准及行政处罚事项;全面取消“行政指导”类别职能,根据各项职能实施情况建议省编办删除或将其调整为“其他类”职能;重新调整“其他类”职能,将认定类职能划入行政确认类别。明确每一项职能的责任方式及问责依据,并公布了监督方式。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深化审批公开。确定了公示事项目录,在委公众网增设“双公示”浮动信息栏目,要求执法处室将相关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二是会同省编办制定《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效能监督系统功能框架方案》,在现有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在线实时监督、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三大指标体系建设,实现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推广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推动40个省直部门完成与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目前共进驻事项476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473项,逐步实现一网办理模式,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二是推广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动39个省直部门946项事项、21个地市及顺德区17198项事项、118个县区57921项事项实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逐步实现网上办事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的通知》,制订我委行政审批办理承诺时间调整方案,严格要求各业务处室按照调整后承诺时间办理审批事项,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导致行政审批实施存在障碍。我委审批事项较多,时常发生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出现调整的情况,甚至有时会出现国家新修订法律法规与我省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导致审批主体、程序、条件等均需要调整,而调整程序繁琐且需要上级机关予以支持确认。在调整完成之前,一些行政审批难以依法实施,存在较大隐患。 

  (二)行政审批标准化录入系统与实际工作难以有效衔接。我委正在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但行政审批标准化录入系统中无删除功能,经多次反映,我委已取消的几个审批事项至今仍无法删除。此外,一些录入要素无法按实际情况填写,影响标准化录入的准确性和操作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决策监督机制。成立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委员会,由委领导轮任委员会主任,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根据实际需要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及事后监督管理。 

  (二)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逐项梳理我委现存行政审批事项,对法律法规允许下放到地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提出具体的下放时间、承接层级;对法律法规暂不允许下放到地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确定是否委托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城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