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信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企业:
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第二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7〕22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是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地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请各地经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企业于网上系统同步提交材料)。要严格对照相关要求对本地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纸质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一式三份)于2017年6月9日前报送我委(电子软件处),逾期将作为下一批申报企业上报。
三、加强监督,配合管理。各地经信主管部门对本地已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保持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每年4月10日前将上年度监督结果报告我委(电子软件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企业及当地经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锂离子电池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锂离子电池业规范公告
申报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17〕221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郑劲松,电话:020-8313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