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拟建设我委“广东经信”微信公众平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经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建设微信公众平台栏目,要求体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能特点,实现对经济和信息化重要政策措施的深入宣传,为公众获取各类政策文件提供便捷化服务;实现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咨询投诉的集成处理,提供智能化服务;实现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动态数据的科学管理,为公众提供数据信息共享服务,推动经济发展。
建立信息采编和审核机制,安排专职人员从事信息采编,包括采编省市经信工作、国内外重要经济新闻、行业权威专家观点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美工制作。
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门户网站、办公OA平台、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服务的协同办理,并建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众门户网站手机版。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建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充分了解项目要求,并提交系统建设方案。
(三)熟悉经信系统业务。
(四)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为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建设方案及费用报价,费用总计不超过48万元。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单位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下午17:30。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电话:020-83135958,传真:020-83135997,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