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快建设互联网经济集聚区,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评选出广州市越秀区等5家为第二批“互联网+”创建小镇。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创建各具特色的“互联网+”小镇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大力发展互联网与产业融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促进我省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互联网+”小镇创建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产业载体和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力争在三年创建期内取得较好成效,把小镇创建成为全省“互联网+”示范小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
广东省第二批“互联网+”创建小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