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6〕12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规范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管理,现将《2017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地税局、统计局、国税局等部门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