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要求,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171家水泥生产企业开展了2016年产品可比综合电耗现场核查,并对核查结果提出异议的6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复核。根据核查及复核结果,5家水泥企业产品可比综合电耗超过国家限额标准或能耗数据无法溯源,现将5家企业名单及其2016年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核查情况予以公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9月15日
广东省水泥企业2016年产品可比综合电耗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