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函〔2017〕150号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发布时间: 2017-10-24 16:22: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现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和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复审范围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智能制造领域,暂不接受其他领域申请。请各市结合本地区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布局,参照《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版,附件1)确定的条件和程序,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做好相关骨干(培育)企业申报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中央及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复审范围。 

  本次复审范围为2015年底前已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称号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2016年获得称号的企业无须参加本年度复审。 

  二、材料申报 

  (一)请申报企业填写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附件3)、复审企业填写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附件4),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于11月5日前提交至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11月10日前将经审核的企业申报资料及汇总表(附件5)正式行文(含电子版)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三、相关程序 

  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综合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考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附件:1.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版) 

     2.复审企业名单 

     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 

     4.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复审申请书 

     5.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24日

(联系人:周芳艳、曲超,电话:020-83133309、8313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