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577号,附件1)要求,请你们组织本地区工业机器人企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对照《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附件2)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规范企业公告申请名单和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工业机器人
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577号)
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装〔2017〕161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联系人:曲超,电话:020-8313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