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
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函〔2017〕123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7-11-21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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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园区函〔2017〕33号),省已于今年3月下达你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贷款贴息资金1900.33万元,并明确最终贴息金额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核定金额为准。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依据《关于支持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的通知》(粤财工〔2014〕387号)规定,对你市报送的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贷款贴息情况进行了审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核准2016年贷款的省财政贴息金额为1448.75万元。省财政将据此对已下达的2016年贷款贴息资金进行清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6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黄鹏,电话:83135883;省财政厅邓玲玲,电话:831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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