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提出的“加大对创业创新人才和项目支持力度”精神,持续做好“创客广东”获奖团队的后续跟踪服务及培育工作,加强对我省优秀创业者的创业服务辅导,我委将组织举办“创客广东”创业领头雁集训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
二、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6、17日开营,2018年3月课程结束。每月安排1—2次课程,每次课程2天,共8天。地点:广州或佛山。
三、培训对象
学员由各地市推荐或创业者直接报名,必须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创始人,每家限报1人,且以“创客广东”大赛优胜奖以上项目团队学员为主(详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7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奖名单的通告》(二〇一七年67号)),计划培训不少于50名。
四、培训方式
邀请具有实操经验的优秀导师、专家、专业投资人进行课堂教学;邀请行业龙头或上市企业企业家、高管担任创业导师;组织进行项目路演,与龙头企业或上市公司等产业资本及投融资专业机构开展互动对接活动。
五、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提升创业团队的创业创新能力,尤其是实操能力来设计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创业体系与创业理论、商业模式与公司创业战略、创业项目流程辅导、营销与品牌、团队组建与管理、股权激励、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资本运作融资估值、商业计划书与演讲技能、项目与产业资本对接及路演、毕业路演及结业仪式,具体课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推荐要求。各地市可推荐不超过5人,应优先保障“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团队。企业也可自行通过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官方平台提交资料报名。所有参加的学员均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各地市于12月12日上午11时将推荐名单和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版)直接发至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其他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按上述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择优录取。本次培训在优先保障“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学员的基础上,根据报名表学员信息,经综合考虑后择优录取。经审核录取的,以承办单位发出的录取短信通知为准,逾期未收到录取通知则视为未录取。
(四)培训费用。本次培训费用由省级财政资金全额补贴,培训免费、食宿全免(不含往返交通费用)。
(五)培训组织。参训人员请于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名咨询详见附件2)。需要住宿的参训人员请提前一天(14:00—18:00)前往指定的酒店(详见录取通知),不需要住宿的参训人员在开班当天上午8:3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
附件:1. “创客广东”创业领头雁集训营报名表
2. “创客广东”创业领头雁集训营课程简介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2月8日
(联系人: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黄绮文,电话:020-83484331、1820067****,
邮箱:huangqw@gdsme.org,传真:020-8348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