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我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拟对201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未落实资金(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进行再分配。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带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未落实资金
(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再分配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谢致君,联系电话:020-83135943,传真:020-83133324;
省财政厅陈斌,联系电话:020-83170213,传真:020-8317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