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7〕255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7-12-15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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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节〔2017〕26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有利于带动绿色制造技术不断突破,有利于提升重大装备运行保障能力,有利于推动实现绿色增长,各市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注。 

  二、请各市按照《行动计划》要求,聚焦盾构机、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重型机床及油气田装备等关键件再制造,以及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摸查本地区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情况,特别是掌握核心技术企业的发展动态,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我委。 

  三、各市要结合本地区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并支持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探索形成地域特征与产品特色鲜明的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对具有产业配套作用和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争取各级财政支持。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节〔2017〕265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2月14日

  (联系人:张诚,电话:020-831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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