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融资再担保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7〕396号)要求,现将2017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7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请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网上报送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68200380。
四、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网上报送系统,审核本地区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并于2018年2月2日前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报我局(技术进步处)。
五、请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前向我局(技术进步处)报送2017年度代偿补偿资金管理与使用审计报告和资金运营工作报告。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17〕396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许轩凯、冯子文,电话:020-83133254、8313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