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4K用户推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电软函〔2018〕20号
来源: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8-03-02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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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省级分公司、地级以上市广电网络运营商: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关于做好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6〕6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7〕176号)、《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粤办函〔2017〕669号)有关要求,为支持和推动电信运营商及广电运营商迅速提升4K用户,更好推动我省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现开展2017年4K用户推广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依法纳税的运营商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二)符合上述规定的企业2017年5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增4K用户1万户以上,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提速降费措施推广4K用户。 

  (三)电信运营商的新增4K用户同时开通百兆以上宽带。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4K用户推广奖励申报表。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4K优惠套餐证明文件。 

  4、采购省内机顶盒合同、发票(11月后新采购机顶盒应符合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标准)。 

  5、新增4K用户业务报表。 

  6、合法合规开展IPTV传输业务的第三方相关证明。 

  7、上年度财务报告。 

  8、其他能证明申报情况真实性的佐证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申报单位须按顺序排列,编写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后,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软件处)。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3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二)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近5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申报。 

 

  附件:申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2日

  (联系人:平婧,联系电话:020-8313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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