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
根据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七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8〕46号)要求,于4月3日前将加盖骑缝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属企业集团。电子版申报材料中,《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应为word或wps格式,《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应严格使用我委提供的电子版格式(可在我委官网下载)。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书面征求所在地财政、税务、海关部门的意见后,于4月12日前汇总上报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上报文需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其中,各市的上报文及评价表电子表格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企业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送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29日
(联系人: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