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法律服务费用支持专项工作的通知》(粤司〔2016〕409号)和省司法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司法救助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司〔2017〕467号)的规定,经项目实施单位(广州市律师协会、韶关市粤北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初审,并提交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拟支持符合条件的第四批36家企业,总计补助资金457465元。现将补助企业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25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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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