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以及《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培育建设支撑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的、具有公益性与开放性的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利用智能技术和生产模式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二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兼顾我省智能制造发展特点和地区布局。
(三)重点培育产业特色明显、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二、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由不同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需有企业作为主要牵头单位)。具体条件详见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二批)申报书(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两份纸质申报书(含电子版)报送至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经审核的申报书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1. 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建设实施方案
2. 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二批)申报书
3. 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第二批)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韩梦涛、曲超,电话:020-83133257、8313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