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8〕288号)和我局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报送2018年上半年相关融资数据信息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或http://coids.miit.gov.cn)。请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该系统,或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网上报送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68200380。
(四)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网上报送系统,审核本地区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并于7月15日前通过网上报送系统报我局。
二、其他数据
根据粤经信办函〔2016〕277号文要求,请报送2018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到位及使用效果情况和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数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并填写附件2、3,于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以后请于每季度结束15日内主动报送相关数据。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工企业函〔2018〕288号)
2.各地市政策性担保机构组建进展及运营情况表
3.有关地市(县、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情况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8年7月3日
(联系人:许轩凯、冯子文,电话:020-83133254、83133319,邮箱:zxqjs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