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8〕332号
来源:民营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8-08-21 08:07:00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学习宣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委定于8月27日(星期一)下午召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实施意见》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同志,以及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税务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解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部署下一阶段宣贯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地点:省主会场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地市分会场由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落实。 

  (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主会场将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主会场:姚德洪局长,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省直有关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民营经济处、技术进步处和服务体系建设处全体同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体同志。 

  (二)各地市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局全体同志,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名单参照省直参会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体同志,各地市可邀请有关业务科室、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商协会参会。 

  四、电视电话会议议程 

  电视电话会议拟请谭杰斌副局长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一)民营经济处介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二)省直有关单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作政策解读。 

  (三)姚德洪局长讲话。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邀请市直有关单位参会,并于8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参会单位主要领导名单和参会总人数报我委(见附件),联系人:民营经济处 罗彬,电话:020-83135886,传真:020-83133281,邮箱:zxqggc@gdei.gov.cn。 

  (二)请各地市分会场做好收视收听组织工作,并于8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进行全省信号联调,视频信号联系人:区坤荣,电话:020-83133483。 

 

  附件:参会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