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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产业园建设发展绩效评价办法》(粤办函〔2018〕1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财务〔2018〕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省政府批准的2017年度省产业园建设发展绩效评价结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计划对绩效评价中获得奖励资格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等7个示范产业园和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17个其他产业园各安排奖励资金375万元,合计90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1日(共7天) 

  联系电话:020-83133494,联系人:陈江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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