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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的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三高炉系统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通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佘准,电话:020-8313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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